“让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新鲜空气”,日前,在江苏省扬州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闭幕会上,通过了由市七届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旨在进一步提升扬州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生活环境。
如何治水治气?决议提出,要从保护地表水环境、严格控制与污水处理、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管理3个方面,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对偷排废气、废水的企业给予严厉处罚。
对此,决议中提出了整治的措施和时间表,在治水方面,严格保护地表水环境,严格控制与处理污水,严格管理饮用水水源地。在划定全市水功能区的基础上,严格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到2017年底,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在75%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在87%以上。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沟通活水、环境修复等方式实施城市河道综合整治,保持河道生态基流,提升城市河道生态环境质量。
在治气方面,加强对建筑施工和拆迁项目现场的监管,推进实施防尘设施标准化管理,强化建设主体防尘责任,未落实防尘措施的不得开工建设。对渣土车实行全过程监管,杜绝运输环节的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认真执行高污染车辆区域限行制度,到2015年底,全面淘汰黄标车。
到2015年6月底,在古城区和瘦西湖景区核心区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到2015年底,完成火电、石化、水泥等行业治理任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到2016年底,完成全市域的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到2017年底,80%以上省级园区创成生态工业园,完成市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废气排放源整治工作,重点行业废气排放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决议作出后,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督促落实,更大力度地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