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9日从省环保厅获悉,《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目前已正式实施。该方案明确了本省近期(2014年至2015年)突出空气、水、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改善,远期创新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体系,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源头污染防治制度、全过程污染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
当前,本省面临重点区域灰霾污染频发、流域性水污染态势严峻、土壤污染日益显现、辐射环境污染投诉大幅增加等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方案明确本省将重点开展28项改革,把解决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辐射环境污染防治作为重点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排放限值、倍量替代、总量前置、煤炭控制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增量控制五制度”将制度化、法制化;削减污染物存量实行“双控制”,综合管理工业点源、城乡面源和机动车移动源等多种污染源,协同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监管将由单一区域向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转变,形成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