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苏州市正式建立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企业环保不过关将在信贷方面受到限制。
苏州市环保局与苏州银监分局、苏州市信用办已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结合苏州市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基于全市信用信息系统大平台建立全市环保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践行绿色信贷标准,充分发挥信用价值导向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进企业自觉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根据该共享机制,苏州市环保局负责及时提供全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和环保处罚信息,及时提供企业环保信用动态调整信息以及国家、省和市出台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及文件。环保部门推进各市、区环保信用信息逐步纳入苏州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
与此同时,苏州银监分局负责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不同环保信用等级企业采取的信贷支持或限制情况,及时提供相关绿色信贷政策及措施,并引导和推进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环保部门提供的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修复信息,完善差别化信贷支持安排,践行绿色信贷的政策措施。
苏州市信用办工作人员表示:“苏州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由‘一网三库一平台’组成,即‘诚信苏州’网站,企业、个人、政府信用基础数据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截至目前归集企业数据1400多万条,涵盖约36万户工商户和约56万户纳税户。接下来,将在‘海量’企业数据基础上记载环保信用信息,逐步实现环保信用信息和信贷信息通过标准接口双向自动交换,对环保不过关的企业将在还贷期限、贷款利率等方面实施限制,实现‘联奖联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