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电改的新动作,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2015-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比2014年的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1分多钱。
发改委称,此次核定深圳市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迈出实质性步伐。改革的最大亮点是,改变了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
此外,对电网企业监管由现行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改变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直接监管;首次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测算制定独立、明晰的电网输配电价。
发改委同时公布深圳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电力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可按其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支付输配电价,有利于电网无歧视向所有用户开放,促进发电侧与销售侧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主体培育。
问题来了:
1,深圳输配电价到底是高是低?
与外界预期相比,深圳输配电价水平高于之前的估计,也高于此前发改委批复的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批复核定浙江、江苏和重庆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输配电价(不含线损)标准分别为,浙江省每千瓦时0.119元,江苏省每千瓦时0.129元,重庆市每千瓦时0.113元。
根据试点方案,输配电价总水平等于输配电总准许收入除以总输配电量;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
准许成本由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构成。折旧费是指电网企业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输配电固定资产原值和定价折旧率计提的费用。运行维护费是指维持电网企业正常运行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修理费、职工薪酬和其他费用。准许收益等于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乘以加权平均资本收益率。好复杂的计算公式!关键的问题是成本问题可否公开,能否将成本与燃气、石化等其他行业对标?可否与国外企业对标?
2,这样的价格水平能不能降低电价?
国家发改委提出,输配电价改革成果要惠及广大电力用户,要求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根据2015年输配电价水平降低情况相应下调深圳市销售电价。发改委公布的输配电价含增值税,但不含线损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2013年,南方电网综合线损率为7.20%,据此可以自行概算折合每度电线损。
在政府基金及附加中,每度电至少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5种“附加费”。原国家电监会数据显示,2009年随销售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全国平均水平为26.83元/千千瓦时。2013年西北区域平均水平为18.94元/千千瓦时(电网企业全口径售电量的平均值),占销售电价的比重为4.28%。有鉴于此,销售电价能不能降低,只能看各方的脸色了。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按照深圳输配电价水平预计,接下来售电侧市场价格空间将被大幅压缩,销售电价也有提高的可能。如果放开售电侧市场,新的市场主体进入售电环节的积极性将受挫。”
3,输配电价试点能不能推广?
按照发改委安排,在深圳市电网试点后,国家发改委已批复内蒙古西部电网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5年将在此基础上,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政策,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创造条件。与其他省市相比深圳具有极强的个性,深圳电网基本没有交叉补贴,深圳发电侧的情况也与大部分省差异很大,深圳电网也不是一个完整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试点需要因地制宜,不能一概而论。
4,深圳输配电价出台是全部吗?
显然不是。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一套组合动作,有其内在的严密逻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比较前置的任务,但其价值最终要通过后续改革来最大体现。根据《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在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成后,将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打破电网垄断电力销售的格局。
根据能源观察了解,新一轮电改方案由国家发改委综合改革司牵头执笔,而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仅仅是电改框架中的一个单项动作,是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发起的,其后电力市场格局的变化,与之并无必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