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下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今起5年时间内,全市环保节能产业产值将增长1000亿元。根据意见,我市将加快推动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全市新的支柱产业。争取今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0年,力争全市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
今年,将建成绿色建筑8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40%以上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发展建筑产业化,扶持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
加快推进海洋环保产业示范工程,培育全国领先的海洋环保产业技术装备研发高地和产业化示范中心,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完善相关产业链,实现海洋环保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再制造和循环利用产业化工程,推进汽车零部件和机电产品再制造,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优先保障节能环保产业项目用地,对属于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所在地相对应土地等别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搭建和优化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制定发布《青岛市节能环保产业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并适时更新。
积极构建节能环保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改进和简化审批手续,完善各项服务措施,为促进产业发展提供零障碍、低成本、全过程、高效率服务。
认真落实国家已出台的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服务业领域的税收奖励等优惠政策,组织节能家电、风机、水泵、空压机、电机等生产企业申列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专项资金,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我市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和节能环保服务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对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平台、工程实验室等能力建设项目和符合条件的产业化项目,可按照我市有关专项资金支持规定优先考虑。
推行绿色采购政策,推动建立政府补贴和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绿色采购制度,提高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不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带动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实行出口贴息贷款、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