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公布。煤炭减量替代的路线图进一步清晰。
《办法》提出,到2017年,北京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1300万吨,天津市减少1000万吨,河北省减少4000万吨,山东省减少2000万吨。这意味着未来3年,环渤海地区需减少8300万吨煤炭消费。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主要是为了落实煤炭消费总连给控制目标,减少大气污染。主要针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设定的目标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致。
主要提出两个途径实现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即减量和替代。减量主要针对高耗能产业,淘汰落后的钢铁、水泥产能和小锅炉等产生的减煤量,用于支持煤炭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的燃煤发电项目等。
河北的高耗能产业一向被认为是京津冀地区污染和雾霾的主要成因之一,去年已经在大力压减高耗能的水泥、钢铁、玻璃等产业。
2013年,河北煤炭消费量近3亿吨。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4年大力压缩钢铁、水泥、玻璃等高耗能行业过剩产能,大幅压减煤炭消费,全年削减了煤炭消费量1500万吨,首次实现了煤炭消费负增长。
煤炭替代,是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具体而言,优先利用清洁能源和电力、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推进集中供热,治理散煤。
为了实现煤炭减量替代,还将出台配套政策,主要是加快电网通道建设,提高对优质电力的消纳能力,保障重点地区新增用电,合理提高外来电比例。
适当提高能效和环保指标领先机组的利用小时数。燃煤机组排放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应适当增加其下一年度上网电量。
环保电价政策将逐渐完善,鼓励燃煤机组按照燃气轮机组排放水平建设或改造。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在消费侧积极推行季节性价格、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促进节约用气。对列入煤炭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可再生能源代煤项目,可在该地区可再生能源年度规模安排上予以支持。
不过一位地方能源官员分析说,这个政策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类似。具体还要看执行,一些地区承担高气价的能力有限,在气价升煤价降的形势下,都转而用电替代,而电大多是燃煤发电;用电替代煤炭,对电的来源缺乏区分,其实是煤炭消费的转移,并没有在总量上减少煤炭消费。
执行过程中,推动的替代方案还涉及到判断的问题。“谁来判定哪些煤炭消费属于压减之列?企业成本如何以市场途径化解?”一家江苏企业人士如此反问。
本报对比发现,需要的支持政策出现在很多文件中,但其中一些喊了多年仍然不见踪影。比如,气价提高后,国内天然气电厂基本都在亏本运行,电价机制不灵活,也造成冷热电三联产等节能服务行业遇到困境。
当然,作为能源战略的一部分,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是大势所趋。办法也是诸多涉及煤炭消费和清洁利用的一项政策,不同政策之间的协调统一也需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