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保持在全省前三名。但是,随着采暖季燃煤量增加,燃煤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污染并存,极易导致空气质量下降。
为确保蓝天常在,烟台市日前专门召开了全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区政府(管委)、各职能部门全力打好扬尘控制、燃煤整治等五大攻坚战,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全力推进大气治理。
五大攻坚战推进污染治理
烟台市要求,各区政府(管委)、相关职能部门要打好建筑工地扬尘整治攻坚战。规范完善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标准,督促市中心区5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在主要扬尘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健全完善建筑扬尘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对辖区政府、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的考核,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实施停工停产,情节严重的列入市区建筑市场黑名单。
打好城市裸露渣土及道路扬尘整治攻坚战。各区政府(管委)、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完善对裸露渣土整治的考核办法,做到全面排查、逐一整治。加强对道路保洁单位作业频次和清扫质量的监控,减少道路扬尘,杜绝二次污染。研究出台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打好燃煤污染整治攻坚战。各区政府(管委)、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实施燃煤锅炉淘汰补偿政策,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淘汰禁燃区内的燃煤设施。大力推广生物质燃料,实现能源替代。整合现有供热资源,取缔分散小型燃煤供热设施。加大燃煤锅炉排污监察力度,对超标单位依法处罚。
打好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攻坚战。各区政府(管委)、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黄标车查处力度,杜绝无环保标志、冒黑烟等污染严重车辆上路行驶。落实好早淘汰多补贴的差异化补贴政策,引导黄标车提前淘汰。制定机动车“黄改绿”实施细则和补贴政策,推进尾气污染治理。
打好油气污染整治攻坚战。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加油站、储油库,环保部门要依法处罚,经信部门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油罐车,相关部门将不予出具合格报告和道路运输证件。
责任监管不走过场
治理大气污染,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层推动,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真抓实干。
为进一步强化辖区政府的属地责任,烟台市将PM2.5改善情况纳入科学发展考核指标,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以守土有责的高度责任感,履行好第一主体责任,对工地扬尘管理、裸露渣土整治、道路保洁、淘汰燃煤设施和油气回收等重点任务,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检查。
烟台市要求,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整治工作规范和标准,并强化监督落实,严格处理处罚,绝不能走过场。其中,住建部门要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创建一批扬尘防控标准化工地;城管部门要做好裸露渣土及道路保洁整治,创建一批湿法保洁示范街道;环保部门要牵头负责燃煤污染和油气污染整治,创建一批清洁能源示范工程;公安部门要牵头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按期完成淘汰任务。
烟台市提出,各区政府(管委)和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市政府每月召开一次空气质量改善分析会,听取各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烟台市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密频次,完善定期通报和曝光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向有关区政府(管委)和责任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跟踪督查验收,对进展迟缓的事项进行重点督办。有关情况坚持每周通报,适时曝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工作落实。
同时,严格执行《烟台市政府环境保护重点事项督查调度和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对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区,实施严格的区域限批。涉及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环保审批,并由市政府约谈主要领导;对整改任务进展迟缓的牵头部门,由市政府约谈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