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开启,国内油价迎来十二连跌。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这是自去年11月28日以来,成品油价格下调窗口期与成品油消费税调整期的第三次“联动”。成品油消费税为何采取“提税与降价同步实施”的调整方式?为此,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
财政部表示,国家连续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为缓解对居民生活和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都是选择油价下行时推出,提税不涨价,提税与降价同步进行,兼顾了宏观调控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
据了解,作为一个原油对外依存度接近60%的国家,国际原油价格下跌,为我国能源税费等改革提供了较为稳妥和有利的“窗口期”。此前,酝酿14年之久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方案,便是在国际油价不断探底的2008年12月推出的。
自2009年1月1日,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后,我国一直维持1元/升的汽油消费税和0.8元/升的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去年11月28日成品油消费税的上调,是我国对成品油消费税进行改革5年后的首次调整。
从去年11月成品油消费税第一次调整开始,市场便已经意识到,“此次消费税的调整还远没有到位”。伴随国际油价的持续下跌,不排除再度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油价下跌与成品油消费税调整的同步实施,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并非‘心血来潮’,而是势在必行。”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认为,无论油价涨跌与否,成品油消费税都需要进行改革调整。
同时,与上一轮“费改税”不同,在我国面临巨大的能源与环境压力的背景下,结合消费税差别课征的特点,此轮成品油消费税调整被认为是能源政策变化释放出的信号,体现出强烈的节能减排导向性。
国家开发银行前副行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刘克崮此前曾表示,成品油消费税还会继续调整,而调整的原则就是抑制资源消费,尤其是那些高耗能之后还污染环境的消费。
据悉,从1993年由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我国石油消费需求快速增长,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而与此同时,我国单位GDP石油消耗、机动车每百公里油耗都高于发达国家,较低石油利用效率更加剧了供需关系的紧张。
因此,尽管国际油价持续走低,但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表示,目前国内能源资源依旧处于短缺,不足以支撑“敞开口”的能源消费。而成品油消费税正是抑制石油能源消费需求,尤其是不合理消费需求的重要杠杆。
实际上,通过适当调整成品油消费税,增加能源使用成本,抑制能源过度消费,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做法。
除了通过税收的杠杆功能,引导能源消费需求,促进节约利用石油资源,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增的税收收入也将主要向环境保护支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