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了《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污水处理费征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办法还鼓励各地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
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有污水处理能力的企业将直接因此受益。分析认为,对于水处理产业布局,可从工业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膜法水处理等方面入手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