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上耗煤项目必须严格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到年底前实现煤炭消费总量由增转降。加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015年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4—2015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累计下降2.8%、6.9%、2.4%、15.1%以上。
昨日,从山东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传来消息,《烟台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根据要求,2015年完成“十二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年底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2014—2015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累计下降2.8%、6.9%、2.4%、15.1%以上。
天然气用量达9.5亿立方米
节能减排,关键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下一步,烟台市将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年底,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0%,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左右。到2015年年底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
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落实压减煤炭消费政策措施,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上耗煤项目必须严格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到2015年年底前实现煤炭消费总量由增转降;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鼓励工业窑炉和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增加天然气供应,到2015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到9.5亿立方米。
从严把好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排污关口。对年综合能耗超过10万吨标准煤的项目,项目所在地必须作出将项目新增能耗纳入当地能源消费总量的书面承诺。对未取得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以及未达到削减替代要求的不予环评审批,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县市区和空气质量不达标且污染反弹区域,暂停新增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能评、环评审批。
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柴油
根据规定,我市将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降碳工程。加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力度,完成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二期、牟平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29.5万吨。
开展锅炉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调查。加快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淘汰步伐,城市建成区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2015年年底全部淘汰。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柴油。严格黄标车登记管理,对未列入国家产品公告或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和转移登记;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予办理变更使用性质和车辆过户手续;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新建建筑按用热量收费
今年,烟台市还将落实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措施。
到2015年底,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全部达到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加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015年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大力推广甩挂运输和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力争2015年甩挂运输承运比重达到5%。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达标车辆不能进入营运市场,超标车辆在规定时间内逐步退出营运市场,到2015年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13年降低4%以上。
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能源审计和监督检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推进办公建筑节能改造,2014—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年均降低2.2%,超额完成“十二五”降低12%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