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几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重视及所取得的成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14〕2257号)批示意见,巴彦淖尔市获得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2014年度以奖代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补足资金429万元,补足资金额位列全区14个盟市第三位。
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将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对该项目的监督,确保环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