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6日从海南省住建厅了解到,为加强海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质量,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省住建厅近日对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评价考核。考核发现,琼海市、文昌市垃圾焚烧厂缺乏配套垃圾填埋场,只能将每天无法入炉处理的垃圾露天堆放,省住建厅将对垃圾处理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据悉,省住建厅对全省15座垃圾处理设施进行了无害化等级评定复核,对3座处理设施开展等级评定或者预评定。儋州、三亚、保亭、定安、乐东主城区等5个市县填埋场保留Ⅰ级,乐东沿海地区填埋场初评为Ⅰ级,万宁、五指山、东方、屯昌、白沙、昌江等6市县填埋场保留Ⅱ级;临高、陵水垃圾填埋场较此前无害化等级评定有所退步,需限期整改后申请复核;琼中在2012年省级评定时未达到Ⅲ级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等级标准,此次复核依旧不达标,需整改后重新评定。
焚烧厂方面,海口市保留AA级标准,琼海市保留B级标准。文昌市在2012年无害化等级评定时运营期未满1年,未参与评级,此次预评定不达标,需整改后重新评定。
经考核发现,大部分市县缺少填埋库区作业规划,无法达到分区、分单元填埋的要求,作业随意,管理粗放,没有实施有效地雨污分流作业。多数填埋场对地下水、大气等指标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定期监测。琼海市、文昌市垃圾焚烧厂缺乏配套垃圾填埋场,只能将每天无法入炉处理的垃圾露天堆放。此外,文昌市尚未按国家规定安全填埋飞灰。
为更有效推进工作,尽快解决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省住建厅将对垃圾处理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