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5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迪庆州)政府签署《环境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姚国华、迪庆州州长黄政红共同在协议书上签字,迪庆州州委书记訚柏,州委常委、秘书长刘家训,副州长蔡武成及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长冯胜瑜,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张志华,副厅长贺彬,巡视员左伯俊,总工程师杨春明出席签字仪式。
协议双方表示,将以全局的高度谋划迪庆州发展新思路,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迪庆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环境风险监控能力,推动迪庆州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推进迪庆“生态立州”战略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通过合作,在建立健全云南省资源丰富、生态脆弱地区环境保护机制体制,建立较为完备的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尝试和探索,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保障生态环境良好积累经验、创造模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推进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共同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共同推进主要污染物防治,共同推进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共同推进环境保护项目实施,以及加强环境监测、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同时,建立厅州合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迪庆州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在签字仪式前召开的迪庆州委州政府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工作座谈会上,黄政红简要介绍了迪庆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姚国华从提升打好生态牌、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给迪庆州更加有效地走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路子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逐一回复了迪庆州政府请求省环境保护厅重点解决的加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和生态转移支付力度、项目环评审批政策倾斜、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等问题。
訚柏表示,生态是迪庆立州之本。迪庆州将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定按照双方签署框架协议的要求,扎实推进,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