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史上最严”新《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大唐多伦煤化工动力岛脱硫脱硝装置烟气系统及烟尘排放执行新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每标准立方米小于等于200毫克、氮氧化物100毫克、烟尘30毫克。
大唐多伦煤化工项目属于国内首家利用内蒙劣质褐煤作为原料生产烯烃产品的大型煤化工企业。动力分厂是配套建设的自备电厂,负责向化工区供汽、供电、供热。按照项目原有环评批复,5台锅炉配套建设1套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该项目化工区整套化工装置在调试运行期间,动力装置因原料煤质太差、脱硫系统超出设计烟气处理量20%以上。原有五台炉共用一套脱硫吸收塔装置,也严重制约着投运效率和检修时效。该公司为了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和“十二五”减排计划,按照要求进行技术改造,2013年开始投入1亿多元将动力分厂五炉一塔脱硫运行方式变更为五炉两塔,同时建设了五套脱硝设施。
目前,该项目新增脱硫脱硝装置自2014年4月已陆续调试投用,正常状态下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标准,项目具备了环保依法依规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