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法规如果不被当回事儿,反而会使它原本要遏制的活动更加猖獗。《南华早报》1月5日发表文章称,中国的环境治理之路拥有好的意愿,政府针对污染者制定了一系列的严厉法规,包括取消排污罚款的50万元上限和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这些法规无疑是在正确的方向上前进了一大步。法规的实施效果将取决于它能否严格执行,并最终取决于政府是否愿意进一步增强法规的严厉程度。
在新环保法修订案于1月1日生效之前,政府已经表示要抛弃不惜一切促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一家人民法院上周也命令6家企业为倾倒2.6万吨化学废物支付总额1.6亿元的巨额赔偿。
这都是积极的现象,但担忧仍然存在。其中一点是,企业能够花钱取得排污许可,这跟利用法律协议减少和控制污染的制度设计背道而驰。还有就是,现在还无法确定,新的惩罚制度是否能真的震慑住企业排污行为,还是像以前那样只是为排污行为增加了一点仍在可接受范围内的商业成本。
新的惩罚制度要想取得成效,必须要能引起投资者的关注。投资者只要还满足于公司业绩,就不会有动力去减少排污行为的监管成本。一旦投资者不高兴,排污企业就会得到切实的震慑。
尽管如此,环保法修订案还是有一些别的亮点的,如被一些环保人士视作突破性进展的增加环境监测透明度、实行影响评估等制度。只要能为环保部提供有力的政治支持,赋予其新的权力并大胆施行,新法规必将取得很大的成果。
为了改善民众生活质量,应鼓励企业更加遵守环保法规,而不是仅仅想着如何通过监管部门审查。令人鼓舞的是,鉴于欧洲在产业减排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很多内地企业开始试行布鲁塞尔“对外贸易协会”所推行的污染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