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产业省正在针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生产和售电环节制定更加严苛的政策条款,目的是监督该产业又快又稳地发展。
2012年7月的福岛核电站事故后,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可再生能源刺激计划,促使日本成为全世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多的国家。
该计划吸引了众多的光伏产业的投资与建设。电力公司作为光伏发电的购买方,面对快速发展的光伏发电业变得有些不堪重负,而且光伏发电电力供应也并不稳定。
许多可再生能源项目在获得审批后并没有立刻开工。新的条例规定电力部门有权剥夺延迟开工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方的并网资格。
根据经济产业省近日发布的文件,发电方在签署合同一个月内若没有支付入网权限费用,同样会被取消并网资格。
因为风能和太阳能属于间歇性能源,会受到天气的影响,因此经济产业省计划制定新的条例,一年中停止或减少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的时长最长可达30天,并且不对发电厂进行补偿。该条例适用于发电量供大于求的情况,仅针对装机容量大于500KW的发电厂。
根据另一份经济产业省单独的文件,以上新制定的条例适用于各种规模的光伏或风电项目,包括居民屋顶太阳能项目。此外,无补贴的并网限制时间会以小时来计,而不是整天数来计算,以此来更好的适应电力的供需关系。
在这些规定制定之前,今年年初至少已有五个国家开始限制新的光伏发电厂并网,并研究电网中可接入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的最大限制。
另一项规定已经在业内执行了,就是可再生能源发电厂首先须同意无补偿性的减产才可获得并网资格。
关于电力公司方面,东北电力公司和九州电力公司所在地区的电网容量尤为紧张。同时,北海道电力公司,东北电力公司,四国电力公司,九州电力公司,冲绳电力公司在新的条例执行后会重新启动可再生能源的接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