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将可再生能源中地热发电建设费用的债务保证范围扩大到3倍以上。也就是由目前的30亿日元增加到110亿日元。今年中旬,日本将重新探讨可再生能源收购制,比起光伏发电,优先引进地热发电。日本经济产业省将支持运营商的资金调配,促进建设费用较高的地热发电站的增加。
地热发电不受气候的影响,有稳定发电的优势。日本拥有丰富的地热资源,在全球位列第三。但是,3万千瓦级的大型地热发电站建设资金需求量很大,含调查费用在内建设总额约为260亿日元。资金需求大是制约地热发电站建设的一大瓶颈。
日本经济产业省支援探查地热发电选址的调查费用,将调查•探讨设置阶段的地热发电站建设地点增加到68处。今后有必要增加实际建设量,扩大挖掘工程和发电设备的设置费用的债务保证范围。债务保证范围扩大的话,大规模地热发电站资金调配也相应地变得容易起来。
债务保证的实施机构为拥有地热发电专业知识的独立行政法人石油天然气•金属矿物资源机构(JOGMEC)。
2014年,日本在大分县别府市兴建数座发电量在数十千瓦到数百千瓦的小型地热发电站。只是,发电量超数千千瓦的中型、大型地热发电站中,除2011年开始运行的八丈岛地热发电站(位于东京都八丈町)之外,还没有最新增加的。
在这样的利好政策下,大分县九重町地热发电站(5千千瓦)预计将于今年内开始运营,大、中型地热发电站项目建设的热情高涨起来。
日本经济产业省表示,在促进发电设备建设的同时,将继续支持地热探查,支持处于调查阶段和计划实行的地热发电站建设的运营商,以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