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截至2014年12月29日,福建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1842万辆,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14年淘汰9.9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任务。
“机动车排气由于排放高度低,对人体危害大,已成为福建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据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福建机动车保有量在快速增长中,各设区城市中心城区大气中氮氧化物浓度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据了解,环境保护部等6部委下达福建省2014年淘汰9.9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任务后, 福建省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各设区城市的任务落实。一是分解淘汰任务。将国家下达淘汰9.9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任务列入《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度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到各设区市政府并列入市长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各有关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福建省环保厅每月调度各地工作进展,经省公安交警总队核实汇总后上报国家,同时将各地进展和排名予以通报全省,提出推进工作要求。三是实行预警制度。从2014年10月开始,福建省环保厅以电话形式对部分进展严重滞后的设区市进行预警,要求设区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立即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并提出建议。在设区市环保局的建议下,南平、莆田等市政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措施。四是强化政策推动。各地通过采取严格管理、财政补贴等措施,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最大限度地挤压黄标车运行空间。厦门市目前已出台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其他设区市也在积极研究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