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预防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会议日前在鄂州市召开。会议探讨如何开展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多举措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全省环境安全。
近年来,湖北省环保部门着力推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主动加强部门间应急联动,先后与省公安消防总队、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签订了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此外,湖北省环保厅还探索建立区域、流域应急联动机制。
2015年,湖北省环保厅将与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等部门签订应急联动工作协议。同时,逐步建立联席会议、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等经常性工作制度,探索建立联合培训、联合演练、联合处置等新的工作模式,切实发挥应急联动机制在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效能。
会议强调,2015年,各级环保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契机,牢牢把握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历史机遇期,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继续全力以赴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积极推进以风险防控为目标导向的环境管理战略转型,不断完善全过程监管的现代化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增强责任意识和时间观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切实维护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