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池州的污水处理项目,若干年后是否会涨价收费。随着工缴成本和通胀,污水处理价不是不能涨,然而如何防止资本在垄断项目中过分追逐利润的本能,也是PPP示范项目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
财政部推出的30个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第一个签约项目,也是唯一同时被财政部和住建部列入试点的污水处理类PPP项目—安徽池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购买服务在今年结束前的三天,正式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
今年APEC财长会议曾发出联合声明,各国基础设施建设要更多地采用PPP模式。今年10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大力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使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相辅相成。本月初,财政部印发《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了总投资规模1800亿的30个PPP示范项目。可见中国政府对推进PPP模式的急迫心情。
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严重,虽然尽量在控制加大政府投资量,但是不加大相当的投资量,经济发展速度下降到我们可以忍受程度以下的可能始终存在;不过,过大的政府投资量可能造成的后遗症在上一次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4万亿救市计划”,也已经领教。解决这个两难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吸引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来,也就是实行PPP模式。
吸收社会资本参加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以减少政府投资数量,而且可以大大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利用的质量。多年来,政府投资的有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社会效益不高的前提下,其经济效益也很低,有些甚至没有效益。这在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看来是不可想象的。相比之下,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市场敏感性很强,很少去做无用功。因此,一般说来,以PPP模式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大多不但对拉动当下的经济发展有助推作用,且有相当的投资回报率。
然而时至今日,中国向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开放的国有项目甚至国有垄断项目,社会资本、民营资本似乎对此都不大热心,包括这次财政部30个PPP示范项目中的第一个—安徽池州污水处理项目,社会对其关注度似仍不太热烈。
至今为止,中国向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开放的国有项目,几乎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该项目已是夕阳产业,吸收社会资本、民营资本进来,明显有借外来资本来救自己之嫌;另一种是国有资本在项目中占绝对控股地位,外来的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很少有发言权—纯粹是出钱“陪太子读书”。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对此敬谢不敏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是,这次安徽池州的污水处理PPP项目,它是一项自然垄断项目,预期的利润是有保障的,更重要的是,该项目的社会资本中标者—深圳水务集团占该项目股份的80%,而池州自来水公司仅持股20%。因此,财政部第一个PPP项目理应受到社会资本、民营资本以及全社会的更多关注。这个项目完全是有可能吸引社会资本成功的典型,可以开创PPP项目的大规模展开,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民营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国有项目中去。
当然,吸引民营资本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尤其是一些自然垄断项目中来,不是没有问题的。民营资本固然市场敏感度很强,但它的急功近利的秉性有时也够令人头疼。高速公路本是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于长远的,方便人们出行和有利降低物流成本的。可是,民资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往往急于在短期内收回成本,多赚利润,不仅收费高且时间长。这就有违当初基础设施建设的初衷了。
目前池州的污水处理项目,若干年后是否会涨价收费。随着工缴成本和通胀,污水处理价不是不能涨,然而如何防止资本在垄断项目中过分追逐利润的本能,也是PPP示范项目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
这一切,都使我们有理由更多地关注财政部第一个PPP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