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一百二十二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该修正案草案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定。
《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碳排放和碳交易的地方性法规。为更有效地运用市场手段,管控交通等领域碳排放增长,以更大力度推进节能减排,深圳市启动了对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的修订工作。会议强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是我国政府的庄严承诺,深圳是国内首个启动碳交易试点的城市,不断探索节能减排的新路径、新机制是经济特区应担负起的责任,也符合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需求。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和要求,结合深圳碳市场发展实践,进一步完善既有碳交易体系,研究扩大管控范围,加大管控力度,增强政策法规的针对性、操作性,推动企业、组织和社会公众更好地履行碳减排责任,形成共建共享良好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美丽深圳建设,为中国碳市场乃至国际碳市场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传达了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对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会议强调,各区、各部门要全面推进深圳市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做到迅速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隐患、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要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吸取有关事故教训,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加大力度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通报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明确责任,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工程和年度民生实事的落实,促进行政效率和质量提升,加快政府职能和作风“两个转变”,确保向全市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会议听取了深圳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窗口行业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有关分析和建设的报告。会议强调,要把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结合起来,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查摆原因、消除短板、突破瓶颈,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文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