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市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工程等,一致认为,泽州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工作基本完成了省水利厅要求的改革目标和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泽州县现有小型水利工程465处,目前有419处进行了登记,发放了工程管理权证,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占改革工程总数的90%。其中:产权属于国有的74处,包括18座小型水库、9处中小河流、3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38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座淤地坝、1处小型水电站;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308处,包括71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37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属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处;属于社会投资者所有的5处,全部为小水电站;其他形式的31处,其中,11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4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处小水电站。
据了解,泽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权和工程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率已达到90%,工程管护经费通过省、市、县财政补助和其他产权所有者筹集,能够满足工程维护要求,工程管理规范,安全运行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