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起至3月15日采暖期结束,北京市环保局将对全市燃煤锅炉进行集中监察。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后,多次环境违法的企业将被加倍处罚,处罚金额上不封顶。
环保局工作人员在锅炉设备现场
18日上午11时,北京市环境局监察总队和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平谷区平谷镇下寨村的北京太和东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对其在前一阶段供暖期间违法严重超标排放的情况进行暗访复查。工作人员初步监测结果显示,太和东园小区燃煤锅炉房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达到每立方米510毫克,超标10倍,氮氧化物排放属达标范畴。此外,锅炉房外的煤堆、渣堆没有进行完全覆盖。
据北京市环保局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前一阶段监察中,此锅炉房开启的一座锅炉二氧化硫排放竟达每立方米1590毫克,超标30倍之多。同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也有轻微超标现象。按照现行规定,拟对该单位做出经济处罚,其中超标拟罚款5万元,无覆盖拟罚款1万元。
该负责人称,3月15日前,北京市环保局将组织全市监察、监测力量,对供热、生产、电厂以及经营性商户的锅炉进行检查。其中,将着重检查燃煤锅炉有无申报,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将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此外,《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处罚力度也将“无上限”加倍,以起到对相关违法企业的震慑作用。“前两次处罚仍然按最高限10万元的标准进行,从第三次开始处罚20万元,并逐次翻倍。” 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自2013年11月15日起进入冬季采暖季之后,北京市各级环保部门已对全市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监察,共监察3000多家燃煤锅炉企业,并对发现存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50多家企业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