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市长费高云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将在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讨论修改,并审议通过我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和促进我市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
经过前期调研、精心起草、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等过程,目前《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已经形成。《报告》从经济发展稳中有进、重大项目建设实现突破、转型升级取得实效、城乡环境不断优化、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等六个方面,全面总结了今年工作。在考虑明年工作时,《报告》提出,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加快发展和主动作为,牢牢抓住重大项目建设、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改革开放、生态建设和民生改善等重要工作,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与会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告》还将提交市政府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并最终提请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我市要打好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攻坚战,到2015年底,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9%以上,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5.92%、15.2%、16.77%和15%。重点要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加大力度淘汰低端产能、压缩过剩产能,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以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电力等主要耗能行业为重点,大力组织实施节能改造工程,狠抓燃煤锅炉整治,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强化水污染防治;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强工业节能降碳,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强化技术支撑,力争在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攻克一批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并加快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同时,还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落实目标责任。
费高云指出,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各地各部门要做到思想上更重视、要求上更严格、措施上更有力,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督查考核,不断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促进我市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立足于提升小微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从激励和减负两个方面切入,促使更多企业加快“小转规”步伐,壮大产业发展源头。实施意见提出,从2015年起,每年选择不少于500家符合产业导向、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增长潜力大的小微企业,作为全市“小转规”的重点培育和服务对象,确保每年不少于300家小微企业发展成为规模以上企业。对“小转规”培育对象企业和高成长“小转规”企业,我市将在资金、人才、技术、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我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情况汇报,审议了《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副市长王成斌、尚建荣、张云云、方国强和市政府秘书长徐新民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