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2013年发布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以来,安徽省采取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强化秸秆禁烧等多项措施,主动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联防联控。
安徽省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加快煤电、水泥、钢铁等重点企业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建设。今年共安排资金3100万元,专项用于水泥SNCR脱硝工程的以奖代补,对上年度已建成脱硝设施的每条熟料生产线给予100万元补助。今年年底前,全省重点企业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建设和改造将全部完成。
安徽省规定了扬尘治理以及相关处罚措施,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防治责任;召开了全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现场会,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现有混凝土搅拌站污染防治设施今年年底前全部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目前,各地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限期治理工作,对自行拆除的给予相应补贴,对逾期未整治到位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强化秸秆禁烧工作。今年,安徽省下拨了省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11.4亿元,组织环保、农委等部门对各地实行不间断的巡查督查,并在省内主流媒体上每日公布各地秸秆焚烧火点情况,对火点数排名前三位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在省电视台公开说明情况。
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分管省长陈树隆等负责同志多次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落实责任,分片包干,齐抓共管,全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根据环境保护部卫星监测结果,夏季安徽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64%。全省秋季秸秆焚烧火点数10个,比去年同期下降98%。
安徽省政府研究出台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从预防与控制、检验与治理、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目前,全省已基本实现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点、机动车环检、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三个全覆盖”。
安徽还大力开展矿山环境整治、调整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等措施。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今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含皖电东送耗煤)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要下降到90%左右,省内火电供电煤耗到明年要下降到每千瓦时31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