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17日发表声明称,对美国商务部16日发起的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表示强烈反对,并指出这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明显滥用,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
声明指出,在中美两国领导今年多次会晤,就进一步促进中美双边贸易与投资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的情况下,美国商务部的做法将对中美贸易和投资产生不利影响。
美国时间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第二次双反调查做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涉及常州天合、昱辉阳光/晶科能源、无锡尚德等数十家企业。此前,美国商务部曾于2011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中国机电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双反”调查与前一次最大的不同在于,原来使用中国内地之外生产的电池加工成电池组件后出口到美国无需交“双反”税,但这次规定,使用任何地方生产的电池加工成电池组件后出口都要交税。
声明称,美方对产品范围的认定违反了美国商务部的通常做法,并与WTO规则不一致。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对中国企业的合理利益造成了不正当的伤害。
据中国机电商会法律部人士介绍,据中国海关统计,在美对华进行第二次光伏“双反”调查期间,2013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中国对美出口光伏产品价值约9.6亿美元。
声明指出,在调查过程中,中美行业组织和两国政府均为化解摩擦做出努力。但遗憾的是,美方最终对合作化解本案是缺乏真正的诚意的,这是到目前为止,中美磋商未能达成解决方案的直接和根本原因。
下一步,中国企业将进一步通过各种手段维护其合理利益。一方面,将继续抗辩,并不排除通过司法途径和提起政府诉诸WTO寻求解决办法。另一方面,中国企业仍然对通过中美产业磋商解决本案的道路持开放态度。
中国机电商会相关负责人强调,贸易保护主义对中美两国的光伏产业,特别是美国光伏上下游产业,都是不利的。无论此次美国“双反”调查的最终结果如何,中国光伏行业都会坚持公平竞争,参与全球贸易,促进全球绿色清洁能源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