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宁波市节能专项行动组召开了业务培训会议,参加业务培训的有市级主要涉能部门联络员、各县(市、区)政府节能办领导及科长、节能专项行动办全体成员、节能专家。会议由市节能办、市经委副主任兼市节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叶春华主持。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当前电力供需情况、有序用电的规定和执行;国家《节能能源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有关内容和节能监察知识;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政策,节能降耗形势与任务,以及节能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等。
宁波市节能办主任、节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林克宇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 一是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序用电方案,做好负荷控制,做到停机不停电;二是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行政,对违反《节约能源法》、《电力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营造法治工作氛围,保障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因势利导,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一步摸清淘汰落后产能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排出淘汰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