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建筑成绩
寅虎长啸赞发展,卯兔欢歌谋跨越。
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力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共同奋斗,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房地产业稳步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成绩。
住房保障工作成绩显着
“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顺民意、扩内需、促发展、调结构的重大民生工程,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切实改善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
“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安排建设廉租住房10800套,总投资超过11亿元,总建筑面积达72万平方米。目前,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住房补贴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已经覆盖西藏自治区1个地级市、6个地区。西藏自治区按照优先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安排资金近31亿元,建设周转房26582套,总建筑面积达194万平方米。截至2010年底,西藏自治区初步建立了以“四房两改”(“四房”即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干部职工周转房、经济适用住房,“两改”即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为重点、“两补一金”(“两补”即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干部职工住房补贴,“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为基础的住房保障体系。
城镇建设管理水平提高
“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着力点,不断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09年~2020年)编制完成,《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年~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另外,西藏自治区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城镇饮用水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城镇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污水行业发展规划等多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
城镇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一大批城镇道路(桥梁)、供排水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建成并投入使用。自治区新增城镇桥梁4.5公里,新增和改造市政道路85公里。
城镇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西藏自治区各地以园林城镇、卫生城镇、文明城镇创建为载体,以治理城镇脏、乱、差为突破口,加快城镇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工程建设步伐,积极探索城镇管理新模式。拉萨市、林芝地区八一镇先后被评为自治区级园林城市,林芝地区八一镇还获得国家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日喀则地区日喀则市喜格孜步行街、昌都地区昌都镇昌庆街被授予人居环境范例奖。自治区各地还不断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力度。
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凸显
“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已成为自治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在扩大内需、吸引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筑业不断发展壮大。一是建筑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西藏自治区提出了“培育一级企业,发展二级企业,规范三级企业,扶持以农牧民工为主体的县、乡劳务施工组织”的建筑业发展思路,建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建筑企业已发展到1012家。二是建筑业增加值逐年增加。自治区建筑业增加值保持年均20%的增长速度,同时带动建材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三是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各地开展了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加强化招投标市场监管、完善不良行为公示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一系列活动,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房地产业稳步发展。“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房地产业发展较快。一是房地产行业队伍不断壮大。目前,自治区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56家、房屋拆迁企业9家、房地产评估企业6家、物业服务企业31家。二是房地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完成房地产投资57.1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2倍;房地产土地开发面积为228.2万平方米,是“十五”期间的3.2倍;房地产业销售总额为67.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5.2倍。三是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自治区先后出台一系列调控措施,从金融、税收、户籍管理等方面营造良好的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投资开发环境,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
“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把建筑节能作为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全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为自治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十一五”期间,狮泉河、那曲、昌都等22个城镇的垃圾填埋场完工,3个地区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场和南木林等16个县的垃圾填埋场正在建设中,日喀则市、八一镇、泽当镇、樟木县、亚东县、狮泉河镇的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昌都镇污水处理厂已投入使用,拉萨市污水处理厂预计今年5月建成。
建筑节能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积极制定建筑节能标准。西藏自治区编制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采暖设计标准》两个地方标准和《西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构造图集》,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登记备案制度,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同时进一步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材料。三是以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为突破口,推进建筑节能材料与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
“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紧紧围绕服务“三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在农牧民工建筑技能培训、农房改造、农房抗震加固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新农村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十一五”时期,西藏自治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进驻各级农牧民安居工作部门,根据《西藏农牧民安居工程设计方案图集》《西藏农牧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西藏自治区村庄规划建设指导性意见》《西藏自治区村庄综合整治技术导则》等技术标准,同时结合各地实际,从技术方面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帮助。
“十二五”时期
推进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推进西藏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牢牢把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新机遇,以“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主题,以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为着力点,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乡建设道路,为实现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西藏自治区将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按照统筹规划、分年实施、量力而行、适度保障的原则逐步健全以“四房两改”为重点、以“两补一金”为基础的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实现广大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更加科学地制订城乡规划。西藏自治区将以制定、贯彻《西藏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为契机,健全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增强城乡规划审批的科学性,同时加大城乡规划违规查处力度,建立城乡规划编制、管理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将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实施城镇道路(桥梁)、供排水管网延伸工程和重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争取城镇化率达到30%,主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十二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将积极培育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工程勘察设计龙头企业,积极探索实践项目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优化投资和消费环境,加强对房屋中介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指导和监管,规范房屋产权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工作。西藏自治区将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申报程序,同时探索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节能监管水平。自治区将加大太阳能应用研究力度,增强建筑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自治区将制订城乡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十二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将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公有房屋管理系统、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资质网上办理系统等,搭建统一管理平台。
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以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管理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牧区建筑实用技能人才培训和教育。力争完成培训1万名农牧民工的目标。
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西藏自治区要求行政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十二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将建立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将加大对行政执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