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新大新材踌躇满志,在光伏产业低迷的背景下逆势挺进,项目总投资额高达80亿元。
两年后,新大新材终于醒悟。由于此前配套设立的光伏项目公司连年亏损,与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公司现决定将其所持股权全部转让他人。事实上,记者注意到,光伏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土地等现实状况的“超预期”,是新大新材项目公司业绩低于预期的重要原因。
子公司亏损逾2000万元
今日,新大新材突然发布公告宣称,鉴于辽宁新大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能源)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跨省布局难度大等因素,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后者51%股权。
除新大新材持股外,中能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王成林分别持有新大新能源37.96%和11.04%股权,待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大新材将不再持有新大新能源股权。据悉,此次标的股权受让方为自然人鹿行峰,其现任辽西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新大新材认为,转让所持辽宁新大新的全部股权,能够避免公司进一步承担新大新能源的经营亏损,有效规避投资风险,但公司通过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方式布局光伏产业链终端的总体战略并未发生变化。
记者注意到,新大新材于2012年9月和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联合中能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当地建设装机容量约400MW的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根据已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2013年期末,新大新能源资产总额为3.23亿元,净资产为6832万元;营业收入为3023万元,净利润-1708万元。进入2014年,新大新能源经营状况并未出现改善,1月~10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亏损2212.21万元。截至10月31日,新大新能源资产总额为3.09亿元,净资产缩减至4619万元。
土地等因素“超预期”
时间回溯到2012年,当时国内光伏产业正处于内忧外患的困局之下,暗淡的前景让无锡尚德、江苏赛维等龙头企业艰难度日。
在此背景之下,新大新能源却逆势挺进增加新业务。与辽宁省朝阳县、中能国电联合启动光伏项目。根据当时公告,该发电项目的占地规模为1.2万亩,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人民政府提供生产用地,项目总投资规模将达80亿元,由新大新材和中能国电在“十二五”期间分批分期进行开发建设。
按照常理来讲,投建如此大规模的项目必然需要多轮严谨的项目考察和详细的建设方案,但经过两年的建设后,新大新材今日公告却给出两大“后知后觉”的理由。新大新材表示,起初公司经过考察,确定当地的光照条件适宜建设光伏电站,而在后期实际的建设过程中发现受土地地形地貌等因素限制。一般电站建设单体在10MW左右,导致建设完成的小规模电站后期运营维护成本相对较高。
此外,当地土地不允许采取租赁等投入期限较长的方式获得,仅允许出让一种方式,导致公司所投资建设的电站项目资金量一次性投入过大,占用了企业大量资金资源并影响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持续增长。
记者发现,今年4月份,新大新材曾想对新大新能源进行增资扩股,控股权间接转予乾智财富,但因后者自身原因,增资事项无奈终止。实际上,鹿行峰之所以愿意接盘,主要原因还是看中辽宁新大新的地皮。
新大新材指出,鹿行峰主要从事物流行业,鉴于辽宁新大新所获得的土地形状及面积均比较规整且毗邻高速公路出口,投入少量资金即可将未建设完成的厂房改造为物流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