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在深圳签署关于在萍乡市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由方大新能源公司于2014-2017年在江西省萍乡市投资、建设、经营总容量500MW的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
根据本次协议,萍乡市政府为方大新能源公司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提供租赁用地,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有关电站建设配额、项目备案、电网并入等事宜,项目享受国家、省有关太阳能分布式电站的各项优惠政策。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为40亿元,单个20MW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周期约为3至6个月,系统设计寿命25年。项目分别享受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及江西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等政策补贴。方大集团于2014年6月21日成立方大新能源公司,随后,方大集团便获得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授信。本次协议的签订是方大集团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战略的实施,有利于迅速形成公司新能源产业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带来较稳定的收入,可能对公司未来收入、利润构成产生重大影响,方大集团新能源产业正向前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