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至25日,江苏省政协召开十一届十五次主席会议,就民革江苏省委、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和省政协人口资源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提案进行督办,并围绕“城市大气污染的控制与防治情况”开展专题民主监督和实地视察。省政协主席张连珍出席并讲话。
张连珍指出,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大气十条”,将“蓝天工程”列入省政府十大重点工作,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工作成效日益明显。大气污染防治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要更加深刻认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扎实实推动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二要立足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统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严守生态红线。三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认真实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体系,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加快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共享机制、预警会商机制、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合处置机制,将联防联控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副省长许津荣代表省政府到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她说,近年来我省全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三项重点要求,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举,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短板,狠抓多项措施的落实,继续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系统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和城乡面源五大领域治理,提高大气治理的法规、政策、科技、应急和能力保障水平,依法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努力让群众呼吸清洁空气、拥有更多蓝天。
南京市市长缪瑞林到会通报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听取委员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