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罗庄区以迎淮考核为契机,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严格落实迎查工作“四职”责任人制度的同时,实行了包扶督办“十二五”规划内重点治污项目制度,确保全部完成《罗庄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项目建设任务表》和《罗庄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表》中确定的建设任务。
罗庄区实行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区委常委包项目责任制。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内建设量大、难度大的重点工程项目分别由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主要领导包扶督办,其它项目由区委常委包扶督办。将迎淮核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13项重点建设任务,项目包扶领导负责该项目建设全过程,落实协调、督办、责任追究等工作,由区委书记负责总调度。将生态区建设的重要指标内容、17个重点大气污染源治理再提高工程融入淮河迎查工作任务,由区领导包扶督办,明确项目责任人、建设标准、完成时间,与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同时建设,同时调度,同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