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佛山市环保局发布了《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指出佛山将鼓励无污染或轻污染产业发展,全市不再新建、扩建炼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等项目,同时佛山新城核心区(乐从镇除外)不得引入工业项目;禅城区不再新建、扩建建筑陶瓷生产线、家具制造等项目。
《细则》指出,佛山将严控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一方面,全市不再新建、扩建炼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项目除外)、平板玻璃、焦炭、有色冶炼、化学制浆、制浆造纸、鞣革、铅酸蓄电池、专业电镀项目;另一方面,积极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禁止新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同时,在市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域内,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或其他燃用设施。
在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方面,《细则》指出,禁止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集中供热区域内不再建设分散供热锅炉。
村级工业园也是佛山环保“老大难”的问题,《细则》也对村级工业园的发展方向提出原则性的意见。鼓励区、镇(街)设立产业园(集聚)区,并引导村级工业相对集聚,通过工业用地的置换、集中、改造,促进农村工业布局调整,实现工业用地的空间集中,逐步将零散分布于各村的工业企业向各镇(街)工业区相对集中,实现产业集聚。同时,全市不再新建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统一定点基地,不再新建废旧塑料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