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推出机动车污染治理行动等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目标是力争到今年年底,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10%以上;明年底,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2016年以后,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大行动”向雾霾宣战
在10月30日济南市发布的全省首份PM2.5来源解析报告中显示,本地污染排放贡献占68-80%。其中,燃煤、扬尘、工业生产、机动车为主要来源,分别占27%、24%、18%、15%,其他排放约占PM2.5的16%。此次,济南推出机动车污染治理行动等大气污染防治 “十大行动”,囊括了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方方面面。
据介绍,这“十大行动”分别是: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行动;机动车污染治理行动;成品油品质保障行动;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清洁能源推广行动;工业余热利用行动;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及落后产能淘汰行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行动;全民参与环保行动。
针对PM2.5五大自产污染来源,济南市做出相应应对措施。据了解,在防治机动车污染方面,济南市确定自明年1月1日起,低于国Ⅳ标准柴油禁售;适时推进机动车市区限行措施,同时扩大黄标车在县(市)区禁行。
在防治工业生产污染方面,济南市确定实施污染源清单每周动态更新,并结合大气污染源排查,开展空气质量保障专项行动;在防治燃煤污染方面,济南市明确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15年年底前关闭11处煤矿,淘汰落后产能153万吨/年;在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中,济南市要求市政、建筑等施工工地,遇到雾霾或四级以上大风等特殊天气,采取停工停产等应急措施;在防治其他污染方面,济南将继续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执法监管,年底全部取消违规露天烧烤。
6企业2016年底搬离市区
在济南市此次推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中,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及落后产能淘汰行动是重要一环,也最受社会关注。
据介绍,根据《济南市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及落后产能淘汰行动实施方案》,济南将限期完成东部老工业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及落后产能淘汰,重点完成8家企业搬迁及调整升级,其中,济南长城炼油厂等6家企业将在2016年年底实现全面停产并“搬家”。
济南现明确,将采取“搬迁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关停腾退一批”的方式,推进东部老工业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完成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济南盛源化肥有限公司等企业搬迁改造和山钢济南分公司、中石化济南分公司调整升级任务。其中,对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拟定球团、烧结等重污染工序产能转移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实施。对于中石化济南分公司,我市将积极策划规划商河石化产业园区。
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济南市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的钢铁、石化等重点企业落后产能实施淘汰,完成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济南长城炼油厂、济南庚辰钢铁有限公司、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等企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和搬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