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福建省晋江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上了解到,晋江市即将出台《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实行城乡统筹、统一规划、分类建设、分级管理。
据了解,目前纳入晋江市级管理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仙石、南港、远东、晋南、西北、安平及待建的深沪污水处理厂,市区范围内的所有污水泵站、污水主干管网等。《规定》明确指出,纳入市级建设项目由晋江市财政承担。行政区域内除市级管理的污水主干管网外的公共污水管网、村(社区)污水收集管网及不在市级管理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均由镇街一级管理;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的污水管网则自行管理。《规定》还明确了各级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污水管网的维护单位,费用出处等。
规范全市城乡污水统筹治理,有着积极意义。会议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审批流程和管理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确保所有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晋江市市长刘文儒表示,水污染仍然是当前环境整治的头等大事。除了工业污水外,生活污水处理同样迫在眉睫,要提前谋划安排,加快建设完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和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等。要精心建设,加强管理,特别是社会资本参与的建设项目、村(社区)组织实施项目,要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安全、运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