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启动的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评审会上,经过专家组现场打分评定,海东市被评定为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之一。这一荣誉获得的同时,海东也将获得国家每年4亿元,三年累计12亿元的资金,为海东生态建设提供了巨大的支持。
评审会上,海东市委书记于丛乐代表海东市就市情、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进行了介绍,并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要求,重点从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对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辩。评审会结束后,专家组现场进行打分评定,海东市被评定为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之一。
据了解,按照国家项目安排计划,该项目将连续实施三年,从 2015年至2017年,每年国家给综合示范城市补助资金4亿元,三年累计12亿元。该项目在海东的实施,对于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立省”战略部署,推进海东生态建设,加快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好“绿屏障、绿河谷、绿城区”的“绿色、低碳、环保、循环”的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