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获悉,因实际处理需求增加,设置在黄江的东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将增设一条10吨/日备用焚烧生产,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1日前,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东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在黄江镇、常平镇和樟木头镇交界处的黄江镇刁朗村簕竹岭建设了东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原有一期工程批准医疗废物焚烧处理量为20吨/日,年处理总量约为7300吨(年运行365天)。
根据环评公告,该项目现拟增加备用线一条,处理能力约为10吨/日。本次增加备用线后,焚烧系统为一用一备,备用线是在原有生产线故障、需要检修时启用,焚烧废物年处理总量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亦不增加。
环评报告称,在本项目中,建设方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基本无施工期环境影响。本次增加备用线后,不增加固体废物产生量,固废治理方式与原有项目一致,其中员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烟气处理产生的飞灰、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均属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经前述处理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环评报告称,项目在废物收运和处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的二次污染和环境风险。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项目设计方案、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建议措施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则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来说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