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修订)》的规定,申请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并有多个环保部门层层把关:
●申报的单位和项目必须符合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提出申报报告,报项目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专家对项目资金申报报告进行初审
●第三方机构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符合条件的申请报告和审核报告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对第三方机构实行审查备案、动态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管理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对第三方机构的审核工作进行监管。
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对资金管理都有具体的措施,但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症结就出在整个过程并不是完全公开透明,人为操作仍然有空间。
在广东最新出台的《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中,对此也提出了改革思路,除了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外,还要以公开强监管,依托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搭建专项资金管理统一平台,实现专项资金项目各环节的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