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必须加强全局谋划。19日公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
这个篇幅近万字、规划时间跨度6年的行动计划有何看点?记者采访有关专家进行了梳理。
控制消费总量 保障能源安全
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伴随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快速增长,环境污染和能源安全问题不断凸显。行动计划提出,要重点实施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创新驱动四大战略。
节约优先战略,就是要大力提高能源效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
“这是既务实,又必须实现的目标。”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李毅中指出,我国能源消费占全球总量的21.5%,创造了全球GDP的12.3%,但单位GDP能耗非常高。按照到2020年不超过48亿吨标准煤的目标,今后几年必须把一次能源消耗总量的年增幅控制在3.5%以下。
与此同时,我国能源安全问题日趋突出,能源对外依存度加大。目前,我国已成为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铀资源全品种的净进口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近6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30%。
为此,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国内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2亿吨标准煤,能源自给能力保持在85%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计划提出,加快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努力建设8个年产量百亿立方米级以上的大型天然气生产基地。到2020年,累计新增常规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5.5万亿立方米,年产常规天然气1850亿立方米。同时,要重点突破页岩气和煤层气开发,到2020年,页岩气产量力争超过300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力争达到300亿立方米。
控制煤炭消费 优化能源结构
当前,我国能源结构性矛盾凸显。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说,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开发利用方式粗放,主要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居世界前列。
为此,行动计划提出,要积极发展天然气、核电、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
在控制煤炭消费方面,行动计划特别明确,要削减京津冀鲁、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到2020年,京津冀鲁四省市煤炭消费比2012年净削减1亿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此前在全国“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会议上介绍,我国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比重偏高,煤炭消费比重高达66%,比世界平均水平高35.8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仅为9.8%,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15%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在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行动计划也提出了具体目标:
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实施气化城市民生工程,到2020年,城镇居民基本用上天然气。
安全发展核电,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内陆核电建设。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是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制度保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高世楫认为,推动能源体制革命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快和完善能源监管体制以及环境监管体制,提高能源监管的有效性和效率,促进能源市场有效竞争,维护公正市场秩序。
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和油气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
同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推动供求双方直接交易,构建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
在能源监管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快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能源监管,健全监管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