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让老百姓呼吸新鲜的空气,通辽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十条”和自治区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通辽市制定了《通辽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3~2017年)》、《通辽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同时,成立了通辽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与各旗县(市、区)政府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为加快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辽市环保局发挥环保“控制阀”作用,在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源的形成。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全力化解过剩产能,支持其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只有堵住了污染源,治理工作才能见成效,为此,通辽市环保局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加快各类燃煤小锅炉的取缔、整合、改造和替代。2014年度,通辽市计划取缔、整合、改造和替代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46台,难以代替的分散小锅炉必须改用清洁能源。截至目前,已整改燃煤锅炉共计44台,预计年底前可完成整改替代任务。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通辽市2014年新建改造脱硫工程4个、改造脱硝工程11个、除尘改造工程1个。通辽市环保部门严格监管,对未能按期完成或未能达到治理要求的企业,一律予以停产整治。
针对空气主要污染源之一的机动车尾气,通辽市环保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逐步淘汰尾气排放超标的黄标车,并使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常态化、规范化。2014年1月~10月,通辽市淘汰老旧车辆、黄标车12930辆。
通辽市制定了《通辽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平台建设方案》,按照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机动车氮氧化物污染减排考核长效机制,推进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平台的建设,实现自治区、市、环检机构三级自动监控系统网络。
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平台预计年底前完成验收,平台建成后,将通过自动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科学、准确、实时地掌握机动车污染排放数据、机动车尾气检测设施运行情况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各类信息。
同时,通辽市环保局与住建、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推动政府统领、部门联动、企业施治、市场驱动、社会监督的大气污染防治制度机制的形成。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日常在线监控,力争提前完成PM2.5监测网建设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
通辽市环保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放行为,对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建立与公安、消防、气象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