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近日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及建筑节能工作, 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山东省日照市召开了2011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总结了“十一五”期间供热计量改革取得的成效、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下一阶段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供热计量收费》的工作报告。
仇保兴指出,“十一五”期间,供热计量改革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供热计量收费工作全面推开。截至2010年年底,北方采暖地区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的地级以上城市达到80个,累计实现供热计量收费达到3.17亿平方米,供热计量收费的节能节费效果已经初现。“十一五”期间,北方采暖地区共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82亿平方米,超过国务院下达的1.5亿平方米任务。各地在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取得了许多很好的经验,但部分地区还存在着不装表、装“假”表、不收费、“假”收费等突出问题。
仇保兴强调,今后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重心是全面实行供热计量收费,要求下一步重点开展5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供热计量收费机制。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必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装表与收费的衔接机制、价格激励机制、法规保障机制。二是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三是开展能耗统计,逐步实现定额管理。今年将在部分省市开展供热能耗管理和数据传输试点工作,为供热定额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和依据。四是实施老旧供热系统节能和计量改造。各地要结合供热计量收费,对供热系统进行调控和计量改造,有步骤地对老旧管网进行节能改造,以热力站为单位进行供热计量收费。五是扎实做好“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各地要将改造目标进一步分解到项目上,确保将改造任务落到实处。未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的市、县,下一年度不得被列入“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市、县。
仇保兴要求,各地要把开展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目标,狠抓落实;要继续严格执行城市工作检查评比供热计量收费一票否决制度;没有完成采暖费“暗补”变“明补”改革的城市要尽快完成;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冬季安全稳定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