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山东省住房保障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1年工作,分析形势,理清思路,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全面做好2012年全省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刚才,各市分别汇报了去年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计划,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真抓实干,2011年山东省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1年以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迎难而上,团结奋进,真抓实干,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为全省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省厅获全省“十一五”节能突出贡献单位称号、荣记集体一等功,并获奖励50万元。去年底国家开展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给予了我省“亮点颇多,成绩斐然,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的充分肯定。
2011年,山东省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8%,超出年度目标1个百分点,竣工节能建筑5500万平方米;改造既有居住建筑1756.5万平方米,大大超出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43亿元、省级奖励资金1.5亿元,各市通过各种形式配套资金4亿元;完工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建筑2273.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全年1500万平方米的任务,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东营市获批“中日生态城”示范城市;改造公共建筑151.6万平方米,对129栋公共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生产新型墙材340亿块标砖,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应用新型墙材240亿块标砖,生产、应用比例分别达86.8%、98%,同比提高3个、2个百分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6项,评出省建设技术创新奖64项;组织开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技能培训47万人次。一些重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政府工作部署考核。山东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全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情况,姜大明省长作出明确指示。省政府成立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并在威海召开工作会议,对全省“十二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代表省政府与17市政府签署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改造任务,强化目标考核。省政府文件的出台和会议的召开,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由依靠部门推动上升为各级政府推动,为工作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抓手。
二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取得新突破。年内,潍坊、东营、日照3市获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诸城、临邑、惠民、海阳、安丘、胶州6县(市)获批示范县,青岛国际生态智慧城获批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威海市获批扩大示范规模;15个项目获批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3家企业被批准为科技及产业化项目企业,共争取国家补助资金5.64亿元。目前,我省各类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数量和规模居全国各省区首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无锡召开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座谈会,安排我省作了经验介绍。
三是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山东省及青岛获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省、市,分别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600万元、1250万元;山东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山东科技大学、聊城大学获批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高校,分别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00万元,全省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高校累计达9所,山东建筑大学在我省首家通过国家验收。全省审核上报2373栋公共建筑的能耗数据,居全国各省区首位,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表扬。
四是绿色建筑发展全面提速。省厅成立绿色建筑发展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积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规程》,要求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建设及评价体系,形成完备有效的发展推广机制,政府投资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建设、使用,城市新区、新批经济开发区等内的新建建筑全部满足绿色建筑技术要求,创建一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绿色建筑区域示范。组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评审公布了2批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项目。目前,全省已有22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济南中建文化城一期等10余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面积近100万平方米。
五是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研究推广取得阶段成果。在全国率先系统开展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研究,研发了CL结构体系等6类一体化技术体系,编制发布了7项相关技术规程、导则,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高度评价。组织开展了300多万平方米的一体化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培育发展了20余个一体化技术产品生产基地,初步实现了产品系列化、生产标准化、产业规模化。印发《关于积极发展应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通知》,在东营召开交流推广会,加快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为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提高节能工程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是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迈出新步伐。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明确“十二五”时期建设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并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农民工培训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十几年来省厅首次召开会议部署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对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建设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周密组织,更得益于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战线广大干部群众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和杨焕彩厅长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转方式、调结构,实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对于巩固建设事业良好发展势头,推动生态省建设,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的一年,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首先,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重要性日益凸显。国家和山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强调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主线,提出了“两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坚持将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转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将建设“两型社会”作为转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抓好重点领域节能。我省“十二五”规划刚要确定了7项发展目标,科技、人才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和绿色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强调要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技术科技创新,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省建设。上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高规格的科技奖励大会,对加强科技工作做出动员、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其次,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省建筑节能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节能潜力2800万吨标准煤,承担全社会节能量的20%以上;逐步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的标准,建成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79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1.5亿平方米以上、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3000万平方米以上,光伏发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50兆瓦以上;在1000栋以上公共建筑安装节能监测系统,建制镇以上规划区建设工程全部使用新型墙材。省2010-2015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确定了“科技支撑作用更加明显、成果转化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有效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4大发展目标,提出大力开展“12223”工程(组织开展建设行业重点科技攻关100项,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200项,组织实施建设科技示范工程200个,培育省级以上住宅产业化基地20个,建立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建设技术研发中心30个)。这些任务的完成, 要求我们必须以建筑节能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作支撑、以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后盾,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第三,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和不足。近年来,我省的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多个方面居全国领先。但应当看到,我省的建筑节能法规政策体系尚不完善,节能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有待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推进机制需要健全,各地工作进水平还不平衡;部分领导干部对建设科技创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关键领域和重大技术的创新成果偏少;建设科技人才总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尤其是缺乏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科技带头人;教育培训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此务必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既要充分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又要对困难和挑战有足够的估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前进,推动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突出重点,抓实做好今年各项工作
去年底召开的全国、山东省住房保障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对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全国住房保障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把建筑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好。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进一步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杨焕彩厅长在全省住房保障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报告中要求:一要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完善新建建筑节能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外保温施工专项资质、节能信息公示制度,突出抓好县级城市新建建筑节能监管,组织建设农村节能住宅示范工程。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全面开展太阳能光热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及其配套技术产品认定,完善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监管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高水平应用。加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和示范项目管理,推进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和低碳社区建设。二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组织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研究制定绿色建筑约束机制和激励政策,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和评价标识工作。加快“禁实”步伐,年内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全部实现“禁实”。加强新型墙材节能产品认定管理,推行产品标识制度,加强动态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新型建材,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保温体系和材料,发展应用节能与结构一体化、自保温烧结砌块、节能门窗等建材和部品。加快研发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装备,组织实施一批示范项目。三要推进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加快建设领域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攻克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全面推进省建设科技“12223工程”,年内完成科技攻关项目20项。全面实施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抓好建设类执业师继续教育,加强职业院校建设类专业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扩大一线农民工培训规模。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智力,抓好招商引资和境外技术培训。
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重点工作已经明确,下一步的关键是狠抓落实,务求实效。2012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及相关部署,深入落实全国、全省住房保障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全面推动建筑节能、墙材革新、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民用建筑节能立法。这是今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经积极争取,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已列入今年省人大立法计划。省厅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由厅领导牵头组织协调,厅节能科技处、政策法规处等有关处室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确保下半年提请省人大审议、年底前颁布实施。节能科技处根据《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国家和省节能减排的新政策、新部署,借鉴外省市有关法规,起草了《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征求意见稿),会上已印发给大家。会后请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修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加盖公章,于两周之内报省厅。下一步,省厅还将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省内外立法调研,届时各地要积极做好配合。
(二)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去年,落实家宝总理批示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研究制定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日前已提交国务院,预计将于今年发布实施,并将配套出台一系列相关激励政策。绿色理念将成为今后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核心指导思想。近期,省厅将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年活动,并将举办全省绿色建筑高层论坛、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博览会,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各地要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发展,采取切实措施强力推进。一要加强政策扶持引导。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管理职能和行政手段,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以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出台强制性推广政策。二要培养壮大专业队伍。要以省厅公布的绿色建筑评价专家为骨干,加强技术交流与培训,使更多的技术人员了解熟悉绿色建筑相关知识,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可以组建绿色建筑专家技术指导组,省厅将给予大力支持。三要积极开展工程实践。省厅《关于积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要求,今年每个城市至少应有3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甲级设计单位应至少完成1个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这将作为年底全省建筑节能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抓住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利时机,加强宣传引导,鼓励设计、开发绿色建筑,在完成省下达任务的同时,发挥绿色品牌效应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积极作用。对省厅已审批的三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各地要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善技术资料,确保11月底前获得星级标识。今年省厅还将组织申报审批第四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并给以资金支持。
(三)全面推进新建建筑节能。一要强化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的节能监管。从近几年国家和省检查情况看,中心城区节能工作总体态势良好,存在问题较多的是县级市(县)。要坚持重心下移,突出抓好县级市(县)新建工程节能监管,强化施工现场质量与安全管理,确保今年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8%。二要切实加强外保温施工资质管理。目前各地大多尚未对外保温施工工程实行资质管理。今年,要全部启动这项工作,从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监理等关口入手,确保节能工程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施工,最大限度地消除节能工程质量通病。三要抓好省居住建筑节能新标准的贯彻执行。我省修订后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于年初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备案,将于近期发布实施,并组织开展宣贯培训。各地要认真组织设计、图审、质监、监理等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严格实行闭合式管理模式,确保新标准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全部过程。年内,省厅还将启动75%节能标准的研究编制。四要探索推进农村建筑节能。今年,省厅计划列支资金,支持农村节能住宅示范工程建设。通过工程示范,启动农房节能标准研究,促进适用于农村的节能技术、产品的研发推广,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模式。有条件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开拓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农村节能工作。
(四)深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12-2013年,我省要完成3485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今年至少要改造1742.5万平方米以上。一要落实好政策。进一步落实全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会议和省政府26号文件精神,用足用好已有政策,把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特别是国务院文件规定的“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的规定,认真研究执行,确保施工安全。二要落实好项目。各市要根据本地调查摸底情况和今年改造计划,积极动员,广泛发动,尽快落实改造区域、项目和内容,科学制定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三要做好2011年项目验收。本采暖季结束后,各市要马上组织对2011年改造项目进行单位自验和市级验收,确保4月中旬结束。要对项目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对改造不完善的项目及时整改,完成验收的项目要及时将验收资料报省厅和财政厅,省将于5月组织抽验,为国家复验做好准备。四要健全筹资机制。根据各地上报的计划,全省今年拟开工改造既有居住建筑3080.1万平方米,超出原计划1000多万平方米。目前,中央财政预算只先行按与各省签订的三年计划指标逐年拨付奖励资金,超额部分以后拨付;省财政今年计划列支既改资金2亿元,第一批1.5亿元已经下达到各市。为弥补资金缺口,各市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市县财政的更大支持,另一方面要积极动员产权单位出一块、受益居民拿一快,同时努力做好供热企业的工作,鼓励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建筑节能改造。五要强化督导检查。省继续实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和检查,年底前进行评价考核,考核情况将向全省通报并上报省政府。要充分发挥建筑节能专家指导组的作用,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各市也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县市和项目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造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五)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要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方面取得新突破。“项目示范-城市示范-全面推广”,是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战略实施的三个步骤。今年,国家正式启动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省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集中推广重点区申报,标志着示范工作进入到了全面推广的阶段。我省已申请列入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省,并有望得到国家的批准,威海、烟台和潍坊3市申报了省级集中推广重点区。下一步,要将综合利用示范省和省级集中推广重点区工作摆在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的突出位置,依托中央资金支持,推动可再生能源在我省建筑领域实现规模化、高水平应用。要积极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重大推广应用示范项目、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集中示范区的争取。省厅将会同财政厅,出台文件,召开会议,强化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示范的管理,并将重大推广应用示范项目、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并纳入定期调度统计的范围。有关城市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切实组织实施好各类示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期完成示范任务。其中,示范市县方面,2009年度的德州、威海、沂水3市县要确保4月底前完成验收,2010年度的烟台、垦利、兖州、巨野4市县要确保10月底前完成验收,省将按国家要求抽取不低于示范面积10%的项目进行检查,2011年度的示范市县年内要完成示范任务面积的50%以上;光电示范方面,2011年度的项目要于8月底前全部竣工并完成验收,2012年度的光电示范项目要于12月底前全部竣工并完成验收。在示范实施过程中,要优先采用高层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太阳能中高温利用、被动式太阳房、太阳能采暖制冷、太阳能与地源热泵系统复合利用等技术,对应用可再生能源并综合利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保技术,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应当优先列入示范,统筹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与绿色建筑发展,促进示范项目技术水平的提升。2011年度及之后的示范市,绿色建筑项目在示范任务面积中所占比例不应低于30%;各示范县的示范项目中,也应至少有2-3个绿色建筑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在编的5项标准的研究编制,尽快以省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实施,并组织好宣贯培训。要全面开展太阳能光热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及其配套技术产品认定,未经认定的不得用于示范项目,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和节能效果。要加强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全面开展应用项目技术方案论证,促进浅层地热资源科学、可持续利用。示范市县要同步建设示范项目运行监测系统,并建立本在线监测平台,实时监测示范项目节能运行情况,加强对示范实施成效的总结评估,为指导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全面推广提供支持和依据。二要深入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2012年全省计划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1600万平方米。在组织各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近期省厅将下发通知,将一体化应用任务下达到各市,并继续实施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各市要抓紧将任务分解到县市,落实到具体项目,严格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全过程监管,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确保县城以上规划区12层以下住宅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按一体化标准设计、施工和验收,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在高层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应用任务。三要积极推动低碳生态市县建设。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东营市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创建,选择基础条件好、政府积极性高的县级市(县),探索开展低碳生态示范县城共建工作。
(六)积极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公共建筑节能是“十二五”建筑节能的工作重点,也是难点,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我省寄予厚望。从目前情况看,不少地方存在重视程度不足、协调推进机制不健全、公建改造“十二五”规划尚未完成、节能改造尚未启动等问题。近日省厅印发了今年的公共建筑节能工作意见,各市要认真贯彻,尽快分解任务,落实项目,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完成任务。一要突出抓好节能监测平台建设。要按照省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力度。济南、青岛等8个示范市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保于11月底前实现能耗数据与省中心的联网上传,其他9市要按时完成用能分项计量与监测系统安装任务,并建立市级节能监管中心。下半年,省厅将对示范城市监测平台建设分批组织验收,并于年底前完成。要严格落实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未按规定建立节能监测系统的工程,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竣工验收备案。要加强监测系统工程质量管理,凡未经省统一认定的监测系统技术产品,不得用于工程建设。要加快市级数据中心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确保监测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管理顺利进行。要继续扎实深入地做好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二要切实加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今年全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为175万平方米。各市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确保改造任务落实到位。近期,省将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进行部署,并予以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要积极申报。要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建筑围护结构改造项目必须纳入工程建设程序,强化对计量器具、保温材料、门窗等关键材料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要加快改造实施进度,项目完成后要及时提出验收申请。三要创新工作模式。今年,我省将成立建筑节能服务专业委员会,召开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会,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公司,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各地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探索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资金投入机制。
(七)大力促进绿色建材发展应用。一要加快推进乡镇“禁实”和实心砖“禁产”。要认真落实去年全省“禁实”工作现场会精神,以节能产品认定和墙材基金征缴为主要抓手,加强工程监管和监督检查,加快建制镇“禁实”步伐,年内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全部实现“禁实”。部分还存在实心砖厂的地区,要学习借鉴临沂的经验做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动承担起牵头职责,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重视,会同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逐步关停或转产现有实心砖厂。二要加强新型墙材节能产品应用管理。省厅将印发文件,针对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工作存在问题和疏漏,在申报主体、动态监管、市场清出机制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各地要认真执行,杜绝私自办证、重复办证、变相改变认定标准、地方保护等问题。最近,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外保温工程严格执行现行标准规范和《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落实。三要加大绿色建材开发推广力度。要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新型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保温材料,推广应用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自保温烧结砌块、高性能加气混凝土砌块、low-e玻璃、节能门窗、外遮阳系统等建材和部品,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四要培育壮大节能产业。以综合利废和可循环利用的新型墙材、高效保温材料、新能源利用技术产品等为重点,在科技立项、评奖、科研资金奖励和示范项目补助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培育企业做大做强。省厅将适时提高节能认定条件,鼓励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装备提升。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积极培育绿色建材生产基地。
(八)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步伐。一要认真实施建设科技“12223”工程。“12223”工程,是厅党组立足全省建设科技事业发展大局做出的重要部署。各市要按照省厅的要求,积极组织工程项目的申报,省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验收,成熟一批、验收一批、公布一批。年内全省要完成科技攻关项目20项、科技推广项目40项、科技示范工程40项、产业化基地4个、技术研发中心6个,切实把“12223”工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要加快技术研发和科技推广。要围绕建设发展重点领域,结合当地实际,组织重点技术攻关,实现重点突破,力争取得一批关键技术成果。省厅将制定公布《建设新技术新产品重点推广项目》,各地要积极推广并优先在各类示范工作中采用,并建立实施重点推广技术应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三要积极组织申报科技计划和创新奖励。从以往情况看,计划项目和报奖项目分布不平衡,主要集中在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个别市地项目很少甚至没有,立项后的实施情况也不理想。各地要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项目监管,加强调度督查,确保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鉴定验收。对未按期完成的项目要坚决清理,并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项目。要抓好省科技奖、华夏建设科技奖和山东建设技术创新奖的申报、推荐和评审,推荐支持一批优秀成果获取更高层次的奖项,重大成果推荐申报国家奖励。对省建设技术创新奖,各市要予以高度重视,扩大参评项目范围,让建设系统各个行业都参与进来,扩大创新奖的引领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四要支持协会发展。今年,省建设科技协会将调整更名为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协会,并计划于5月召开换届大会。希望大家关心和支持协会的发展,共同把协会办成政府靠得住、企业信得过的行业自律组织。
(九)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和信息宣传。一要开展好领导干部培训。结合党委、政府换届,配合组织部门,组织开展市、县、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建设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通过统一、集中培训,促进领导干部尽快熟悉、掌握现代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知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好领导干部培训,是今年省厅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培训方案已经省委组织部批准,计划5月举办17个设区市、31个县级市的市长参加的全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市长专题研讨班,9月举办60个县的县长参加的全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县长专题研讨班,并在适当时机举办乡镇政府、建设系统领导培训班。二要开展好建筑节能岗位培训。今年省厅将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专项技术培训及“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宣贯培训,各地要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同时,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立足本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扎实推进建设教育培训。三要开展好信息宣传。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节能信息宣传的通知》,从今年起省厅将启动建筑节能信息宣传,并实行调度、通报和评比、考核。各地要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宣传员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强化政务信息工作,加强与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的联系,抓好节能宣传周等重大活动信息宣传,为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十)深化墙改建筑节能督察。今年,省厅将与省监察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建筑节能执法检查。同时,对部分城市规划区“禁实”工作进行督导调研,对2011年执法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并对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及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进行专项督导及重点督察。
同志们,2012年的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任务非常艰巨,责任十分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圆满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