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李才华来到深圳,调研这里的有关电改事宜。此后,很多电力人士都在观望,深圳这个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在电改方面接下来能有何表现。
半年后,国家发改委要求深圳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成为启动中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
这是国家发改委官网11月4日发布的消息中提出的。为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中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显然,这标志着中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
不能由电网自己定价
通知指出,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了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电网作为一个公共性且带有技术性垄断的行业,它的收益不应该是“自己想挣多少钱就挣多少钱”。所以,国家现在根据电网的资产和运营情况来核定输配电价,而不能由电网依靠买电和卖电来获取差价。
“过网费应当由政府来定。”他说。就像周大地所说的一样,通知明确,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通知强调,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是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的有效途径。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行,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
多年来,为促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改委已核定了18个省级电网电力直接交易输配电价,但由于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不大,电网企业通过低买高卖获得收益的模式并未得到改变。
多位电力专家此前对本报记者表示,电力直接交易被视为突破现有的电力体制的一种手段,但效果甚微。
而此次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最大亮点,是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同时引入激励性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标志着中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将为推进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并为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十年电改进展缓慢
早在今年6月份,李才华到深圳调研时就要求改革试点重在建立机制、立足长远。
南方电网总会计师李文中在会上表示,希望本次改革试点能够在深圳率先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摸索经验、提炼范本。
“深圳供电局是南方电网在电改方面走得最前的。”南方电网一位知情人对本报记者说。
深圳供电局原属于南方电网旗下的广东电网的供电局。2012年2月,南方电网决定成立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和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正式成为南方电网直属子公司。广州、深圳供电局被南方电网要求要率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成立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这有利于深圳电网的改革。”上述南方电网知情人士对本报说。他同时认为,在电改方面,南方电网应该而且可以做一个先行者。
南方电网总经理钟俊在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成立当天表示,对深圳供电局实行直管是南方电网更好推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落地的改革探索和管理创新。
在中央政府去年释放了“改革红利”的理念之后,停滞十年有余的电力体制改革再次拨动人们的神经。2002年,国务院下达《关于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强调要厂网分开、主辅分开、输配分开。在前两者得到突破后,电网体制改革中的输配分开已步入深水区。
包括国家发改委系统官员在内的多名电力行业人士此前向本报表示,在目前中国电力交易中,电网企业独买独卖,交易格局明显失衡,而输配电业务未进行独立核算,目前的输配环节,其价格仅仅是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的差价。这种交易模式构成了对其他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格局,而信息的不透明则限制了外界对电网企业的监督与管制。
周大地向本报表示,输配电价改革是一个长期工程,“要解决很多利益分配和重新分配的问题”,这需要做大量的技术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