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环保局获悉,成都市环保局官网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包括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中航成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等25家企业被罚,罚款最多高达8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本次行政处罚案件共涉及25家企业,原因包括废气排放浓度超标、未设置排污口等违法事实。例如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在2014年第二季度监督性监测中210烧结机外排废气颗粒物浓度超过《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规定的排放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企业违法事实不止一件,造成数度“上榜”。例如成都公交集团汽车修理中心、四川嘉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申蓉兴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都探矿机械厂二度上榜,而成都千木数控刀具有限公司则三度上榜。
因为违法事实不同,企业被处罚款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本次被处罚款最多的企业为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和四川民基之洲玻璃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分别被处罚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