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事项。
近年来,我市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快速增长,节能形势仍然严峻。会议指出,要围绕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市政和公共机构4大领域,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在工业领域,要实施部分企业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淘汰一批燃煤锅炉,关闭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一类控制区部分烧结砖瓦窑企业;到2016年二类控制区基本创建为无煤区。在建筑领域,要做好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和绿色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等工作。在交通运输领域,要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区域性试点,到2015年底推广应用3000辆新能源汽车。在市政和公共机构领域,要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到2015年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同时,要培育壮大轨道交通、家电、建筑建材等领域的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加快发展节能产品超市、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节能服务业,并组织开展全民节能行动。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两江新区市级行政管理权限扩大履行范围和向北部新区下放部分市级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
会议还研究了我市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有关工作及其他事项。
副市长翁杰明、何挺、吴刚、张鸣、陈和平、谭家玲、刘伟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