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是我国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主要领域,标准是政府加强节能减排监管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管理的基础。建立健全工业节能减排标准体系,不仅能够提高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而且有助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消费者的节能减排意识,对进一步推进我国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二十年来我国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逐步推进,明确了节能减排标准的法律地位,初步建立了节能减排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同时,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队伍逐步壮大。但仍与目前我国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不相适应。
一、节能减排标准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节能减排标准尚待完善
我国节能减排水平与典型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技术指标迁就“市场多数”,不够先进;目前已实施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55个,另外,还有6项国家标准将于2014年实施;能效标准54个,覆盖面较窄,相当部分企业市场检验、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创新及实验验证能力不足。使得许多产品能耗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随着新建先进产能投入生产,以及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的推进,部分行业单位产品、工序能耗水平已经取得大幅进步,一部分现行的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已失去约束性,造成大部分企业都能达到国家标准。
(二)节能减排标准化意识有待提升
节能减排工作需要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加强对节能减排标准化全过程的管理和指导,制定经济政策对节能减排标准制定支持的力度尚不够,节能减排标准培训人员覆盖面和培训深度还不够。由于节能减排标准化涉及众多部门和行业,节能减排标准化统筹、协调、沟通机制有待建立。
(三)节能减排标准实施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标准是否取得成效,关键在实施,目前通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检查、节能产品认证及能效标识等制度,使部分节能标准得到有效实施和应用,但大部分节能标准的实施效果差强人意,节能标准的实施监督检查体系和体制尚不健全。此外,节能减排标准实施的后评估几乎空白。
(四)节能标准化资金投入有待提高
国际经验表明节能减排标准是社会效益、企业效益、公众效益协调统一的产物,节能减排标准化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应在国家公共财政支出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节能减排标准化经费不足直接导致相关标准制修订速度滞后,部分标准研制方法缺乏先进性和科学性。同时经费不足还严重影响了标准的宣贯、节能减排标准化知识的普及以及标准实施评估。
二、构建我国工业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议
(一)建立节能减排标准协调工作机制
节能减排标准化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和行业众多,应建立起以国家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参于的节能减排标准化管理机制,整合相关政府资源,分工合作。在部门和行业协会间、专业性机构与综合型机构之间、监管机构与标准制定机构之间进行经常性的协调工作,并联合组织制定节能减排标准规划、计划,共同推进标准实施。聚集各方力量加快制定急需标准,形成政府、企业、专家等联合制定标准的机制。
(二)建立节能减排标准化长效机制
节能减排标准化与产品标准化的最大不同在于它具有更强的公益性。节能减排标准是社会效益、企业效益、公众效益协调统一的产物,制修订节能减排标准的投入应在财政投入为主的前提下,号召多方参与和投入。目前,节能减排标准化资金来源一个重要的渠道是国际合作,其不可控因素很多,涉及范围有限,还可能存在一些负面影响。因此完善财政资金支持节能减排标准研究和实施的具体措施,保证节能减排标准投入,是保障节能减排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关键。
(三)建设节能减排标准数据平台
开展节能减排标准数据的采集,建立完善、及时更新的节能减排标准数据信息系统,增强标准研究、制定和效果评估所需数据的获取能力;在国内外对比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标准研制、分析方法优化研究,提高标准研究水平和制修定能力,增强节能减排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建立完善的标准实施监督和后评估体系,开展节能减排标准实施后评估研究,系统开展节能减排标准对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贡献和作用的科学研究,全面量化标准化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效果和作用。
(四)加大节能减排标准实施的监管力度
创新节能减排标准实施监管机制,在能效标识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实施的基础上,加大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创新节能减排标准实施机制,发挥推荐性节能减排标准的作用,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五)推动节能减排标准的国际协调和统一
围绕国际社会关注的节能减排标准,积极参与,甚至主导节能减排标准的国际协调活动,促进节能减排领域的国际间合作,推动能效标准等节能标准的全球一致化进程,以消除潜在的贸易壁垒,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推动节能减排的国际协调和统一,增强节能减排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