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福建省经信委获悉,为了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确保全面完成福建省“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日前福建省出台了今明两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至明年福建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4.29%,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下降3.5%以上的目标。
福建省要求各地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提前一年完成福建“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争取在明年超额完成福建“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同时要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到明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42%和12%以上,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2080亿元。
在能源消费结构方面,福建要求各地要调整优化,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西气东输三线干线福建段等项目建设,到明年全省输气管线达1800公里左右,形成覆盖9个设区市主城区和覆盖50%以上县市的输气管网,90%以上县城用上天然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宁德核电3号、4号机组和福清核电2号~4号机组建设进度,力争年内福清5号、6号机组获得国家核准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投产宁德3号机组和福清2号、3号机组,漳州核电、宁德核电5号、6号机组,2015年获得国家核准开工建设。
涉及更多民生的是在城镇治污方面的措施,福建要求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处置,到明年底,闽江、九龙江、敖江、汀江、晋江、龙江、木兰溪、交溪等“六江两溪”流域沿岸1公里范围内和土楼保护区内所有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省级以上开发区今年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期完成的实行警告、限批和摘牌。市、县级工业园区在明年全面完成;新建工业园区必须同步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还要求今年全省九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明年全面完成。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各城市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逐步扩大“无绿标车”限行范围。到明年底,各设区城市至少2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无绿标车”。今年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9.9万辆,明年全面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明年起全面供应国IV标准车用柴油。
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到明年末,全省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新增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组织实施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全国联网工程,到明年,实现ETC车道覆盖率100%。继续推广清洁能源、新能源等的应用,到明年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天然气车辆总量达12000辆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到明年全省城市公交汽车达1.6万标台。扩大和完善“便民自行车”范围和管理。
另外,福建还将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积极研究节能量交易试点,制定节能量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培育节能量第三方核证机构,研究制定节能量交易规则并建立节能量交易平台。出台《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