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推动环境精细化管理向深层次延伸,西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22家单位的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和2013年全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本次稽查范围是西安市辖区内区县环保部门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期间实施的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取证工作,特别是对2013年和2014年我市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监察资料进行逐项稽查。本次稽查重点包括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的程序和实体内容合法性,《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制作的规范性,笔录内容与案由相匹配的录音、拍照、录像等证据材料的合法性和充分性,监测数据获取的合法性,处理建议与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匹配性,案件卷宗归档的规范性,企业信息和证据信息的完整性。
通过稽查,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包括《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仍有个别细节记录不完善,有漏项、错项,特别是“现场监察结论的明确性”方面,个别区县填写不到位;还有行政处罚笔录的证据链还需进一步完善,在证据的规范性、完整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下达了《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西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更加科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