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记者从银川市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了解到,银川市2015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据了解,此次申报的条件为不属于城市改造拆迁范围,经评估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及以上,申报项目为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且单个项目规模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采暖能耗较高,经节能诊断具备节能改造条件,节能潜力较大,改造后节能效果显著的;实施节能改造后,改造的部分满足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节能改造技术方案必须满足《供热计量技术规程》、《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等现行标准和《既有居住节能改造技术指南》的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同时,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三项内容。未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列入2014-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计划。
此次申报工作要求,申报单位对拟改造项目进行节能诊断、能耗评估并编制改造方案,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在今年10月15日前报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记者 马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