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水平,从长远上维护建筑节能成果,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城建档案馆本着“务实、高效”的服务理念,认真做好建筑节能工程技术资料收集工作。
明确归档范围。该馆明确要求,全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采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的,都要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三个月内,随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明确组卷要求。该馆规定:对单独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所有建筑节能工程技术资料单独组卷;对各类分部工程一并进行综合竣工验收的,通风空调、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四项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技术资料,可一并归入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等文件卷宗,但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采暖五项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技术资料应单独组卷。
编制使用年限册。该县城建档案馆在接收工程档案时,对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采暖五项建筑节能产品和设备资料,一律另外复制、单独存放,并编录上述建筑节能产品和设备的使用年限册,在其使用寿命临近时,及时书面告知业主、使用人和建设单位。
加强部门联动。该县城建档案馆注重加强与建筑节能管理、工程质监等部门的的协调配合,责成建设单位牵头,指导设计、施工、监理和部品生产供应单位,做好建筑节能工程技术资料收集工作,在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时都要予以查验。
截止今年8月底,沭阳县城建档案馆已累计对总建筑面积达319万平方米的65个建筑节能工程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并编写建筑节能工程档案使用年限册,将大量的建筑节能工程档案信息输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目录,为建筑节能工作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陈晓春)